(原标题:成都天使之翼医学美容医院发布“肉毒素”广告 被罚50万元)
中国网财经4月25日讯(记者 杜丁)日前,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违法广告公告”显示,成都天使之翼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点评平台发布“肉毒素”广告,并使用了患者手术前后的效果对比图,违反《广告法》被罚50万元。
通报称,肉毒素属医疗用毒性药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的规定。
另外,当事人利用患者的形象作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六)项“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的规定。
2022年3月,武侯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万元。
资料显示,成都天使之翼医学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7日,法定代表人康胜博。成都市天使之翼健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大股东,占其股份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