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删除多个具体指标 钢铁工业发展意见更切实际)
2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指导意见删除了众多具体指标性表述,但大的梗概没有变化。
上海钢联资讯总监徐向春表示,这个指导意见可谓姗姗来迟,相比征求意见稿,碳达峰的时间节点出现较大变化,从2025年拖后到2030年,删掉了“力争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这个表述,指导意见更切合实际情况,有利于钢铁行业有序推进碳减排,避免激进整治。此外,征求意见稿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20%以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均降低5%以上,此次文件的表述是“研究落实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产能利用率等为依据的差别化调控政策”,便于今后开展调控。
意见稿中有如下表述,“力争前5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40%,前10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60%;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 比例提升至15%以上,力争达到20%;废钢比达到 30%”,在正式稿中,只剩下“鼓励电炉钢产量占粗钢产量的比例达到15%”。不少调控目标没必要给出太明确的时间指引,而继续进行指标指引的那部分,足见重要,电炉钢就是废钢冶炼,此前政府对废钢回收有所限制,近两年为了减少碳排放,政府鼓励废钢回收利用。
徐向春认为,政府对新增钢铁产能很有控制力,但对存量产能扩建方面一直是个漏洞,存量产能可以通过技改等方式扩建,还被认为是企业管理先进,技术进步,《指导意见》为了防范存量产能变相扩产,以碳排、能耗放来进行控制,基本上将产能锁死。
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增加了鼓励初级产品进口的内容,这是为了增加半成品、初级品的进口,减少碳排放。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党委书记、总工程师李新创解读,《指导意见》将“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作为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目标任务,提出了研发投入1.5%以上的资金保障目标,重点突出了智能化发展新要求,提出“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左右,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打造30家以上智能工厂”三大目标,并制定了“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任务,提出了智能制造行动、建设大数据中心、推进智慧物流、构建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等具体措施。
在结构优化方面,从产业集中度、工艺结构、产业布局、供给格局四个方面提出了发展目标任务,要求实现集聚化发展,电炉钢比例达到15%以上,提出了“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有序发展电炉炼钢”“维护公平市场秩序”“提升开放合作水平”等6个方面具体措施。
关于节能减排,《指导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的目标要求,不但有超低排放改造80%以上、吨钢综合能耗降低2%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10%以上的3个量化指标要求,也有产业耦合发展、2030年碳达峰等导向性目标任务。
2020年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成立了“十四五”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专项研究小组,全程参与《关于促进中国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编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