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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第十三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体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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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证券时报第十三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体系介绍)

活动背景

证券时报“天马奖-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评选”,是国内主流媒体最早聚焦于资本市场投资者关系管理领域的评选活动。12年来,“天马奖”始终致力于增强上市公司投资者服务意识、挖掘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如今,该评选已成为业内最具影响力品牌活动之一。

随着北交所的设立等各项资本市场改革措施的相继推出,新一届天马奖在结合市场变化与评审会专家评委的意见后,对评价指标奖项进行优化升级,新增奖项类别和数量,旨在更全面考察和评价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不断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1年,北交所的设立是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发展的关键一环,标志着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将向着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天马奖特增设“北交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秘”,表彰投资者关系管理效果良好的北交所上市公司。

此外,天马奖首次面向内地赴香港上市公司开展评选,评出年度最佳投资者关系港股内地公司。

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奖:

从财务质量、市值管理、投关维护、投资者回报、ESG表现五大维度全面评价上市公司投关管理水平的综合性奖项;

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事会奖:

评价董事会及公司治理水平、投关制度完善程度及投资价值;

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秘奖:

评价董秘维护公司投资者关系所采取的措施、力度及成果;

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新媒体运营奖:

评价上市公司运用新媒体辅助投资者管理的运营能力;

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案例奖:

评价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过程中,与投资者沟通、再融资、资本市场品牌建设等运营能力和传播效应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港股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奖:

评价港股上市公司财务质量、市值管理、投关资者回报、ESG表现等多维度全面评价投关管理水平。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证券时报社

承办单位:e公司

数据支持:企查查

官方网站:证券时报网、e公司

联系电话:0755-83501821、0755-83517785

媒体支持:券商中国、数据宝、国际金融报、全景网、新财富、e资本

评选时间

启动:2022年1月14日

公司、董秘自荐报名:2022年1月14日——1月25日

公众网络投票:2022年2月16日-2月25日

评委会议召开:2022年3月中旬

获奖榜单揭晓:2022年4月初

参选条件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且至少满一年,无重大违规和处罚。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董秘参选须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董秘至少满一年,无重大违规和处罚。

3、北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奖及董秘奖: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满一年,且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北交所上市,董秘在现任公司任职满一年,且无重大违规和处罚。

4、港股上市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港交所上市至少满一年,无重大违规和处罚。

评选细则

一、奖项设置

1、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奖(100名)

2、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事会奖(100名)

3、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秘奖

中国主板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秘(150名)

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秘(50名)

中国科创板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秘(20名)

北交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秘(10名)

4、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新媒体运营奖(20名)

5、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案例奖(10名)

6、港股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奖(20名)

二、奖项设置说明

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奖:

从财务质量、市值管理、投关维护、投资者回报、ESG表现五大维度全面评价上市公司投关管理水平的综合性奖项;

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事会奖:

评价董事会及公司治理水平、投关制度完善程度及投资价值;

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秘奖:

评价董秘维护公司投资者关系所采取的措施、力度及成果;

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新媒体运营奖:

评价上市公司运用新媒体辅助投资者管理的运营能力;

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案例奖:

评价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过程中,与投资者沟通、再融资、资本市场品牌建设等运营能力和传播效应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港股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奖:

评价内地赴香港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市值管理、投关资者回报、ESG表现等多维度全面评价投关管理水平。

各奖项的设置旨在鼓励上市公司及董秘在投资者关系工作方面的勤勉尽责。同时彰显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企业管理及与投资者互动交流之间的优秀表现。

三、公司及董秘自荐

上市公司和董秘可结合自身投资者关系特点,向组委会自荐。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填写的完整性打分。

四、治理评分

主办方依据证券时报社开发的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评价模型,对全部候选上市公司在股东回报、盈利能力、财务安全、持续发展、运营效率、市值管理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五、投资者关系评分

上市公司及董秘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投资者调研接待、互动问答等方面50余项数据的综合表现分数。

六、ESG评分

采用第三方ESG专业评级机构数据,从社会责任、环境、公司治理多维度对公司ESG水平进行分值化处理。

七、新媒体评分

评价上市公司利用新媒体手段进行企业形象宣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能力,从新媒体矩阵内容丰富度、传播影响力、传播方式创新性等维度对上市公司新媒体运营水平进行综合评分。

、投资者关系案例评分

对上一年度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股东服务、危机管理、投资者沟通、再融资、资本市场品牌建设等表现较为优秀,运营能力和传播效应等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等综合评分。

九、专业筛查(复查)

由组委会组成专业团队,基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评价体系,对参选的公司及董秘进行(负面清单)复查,以免遗漏优秀公司及优秀董秘。复查合格者,进入候选网络投票名单,复查不合格者剔除。

十、网络投票

公众可在证券时报网及合作网站对组委会公布的候选上市公司、董秘进行网络投票。依据参与网络投票的公众投资者投出的票数多少,主办方将其转换为对应的百分制分数。

十一、评审环节

将各奖项候选公司不同维度得分加权汇总,得到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总评分,并形成候选名单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1、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奖:

公司治理分*0.25+投资者关系分*0.4+公司自荐分*0.1+公众投票分*0.15+ESG评分*0.1

2、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事会奖:

财务评分*0.25+投资者关系分*0.3+自荐分*0.2+公众投票分*0.15+ESG评分*0.1

3、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秘奖:

投资者关系分*0.4+自荐分*0.3+公众投票分*0.3

4、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新媒体运营奖:

公众投票分*0.25+自荐分*0.5+公司治理分*0.25

5、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案例奖

公众投票分*0.25+自荐分*0.5+公司治理分*0.25

注释:最佳投资者关系奖、最佳董事会奖、最佳董秘奖三个奖项中的投关指标分别逾20个。

十二、专家评委会评审

天马奖评审专家由来自相关监管单位、媒体等机构的专家和上市公司高管组成。专家委员将对上市公司诚信合规、规范运作、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积极回报投资者、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考量,基于评价体系评定的分数,对候选名单中的上市公司、董秘进行最后评定。

专家评委会评审标准及考察指标

1、诚信合规

①2020-2021年度公司是否存在因违法违规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处罚、内部通报、采取监管措施等情形;

②2020-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年来是否存在因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被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处罚、内部通报、采取监管措施等情形;

2、规范运作

①公司近年来是否发生过失信行为,公司运作是否规范;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年来是否发生过较为严重的失信行为。

3、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

①2020-2021年度公司是否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是否由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亲自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是否有具体部门负责相关日常工作,是否注重相关员工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业务培训;

②公司是否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如:是否积极主动地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和股东大会投票创造条件;股东大会前,是否广泛征询投资者意见;是否主动、规范地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是否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渠道,投资者沟通渠道是否便捷、通畅、有效;与投资者互动是否积极、主动;是否主动为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相关信息创造条件;投资者意见反馈是否及时、有效等;

③公司或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管近年来是否存在重大负面媒体报道,以及面对危机时如何处理等。

4、积极回报投资者,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①公司近年来是否制定有明确的投资者回报规划;

②公司近年来是否积极回报投资者,是否积极进行现金分红;

③公司近年来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是否有实质的活动或内容;

④公司近年来是否主动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5、投资者关系考察指标

①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及时发布法定信息披露于指定媒体,且在相关网站上披露;发生的突发、重大事件是否迅速对公众披露信息。

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主要考察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性。

③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以防止内幕交易。

④信息披露的主动性

主要衡量法定披露信息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信息,在指定信披媒体、相关网站上披露的频率和数量。包括并不限于投资者互动平台、公司经营动态、外部媒体报道、机构调研跟踪动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企业内部刊物报纸等。

⑤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主要考察投资者是否能够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中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重大经营事项的收入和财务成果,是否有针对性地对公司的过去业绩、未来发展趋势、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资产、负债引起重大变动的经营事项,尤其是可能对公司股票的市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做重点披露。

⑥投资者关系的开放性

主要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线上、线下交流。

⑦投资者关系的互动性

重点考察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方面的互动方式、互动频率与互联网互动工具使用情况等。如运用网络平台,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实现在线互动。包括网络路演、投资者信息定制、投资者论坛等。

⑧投资者关系多媒体应用

考察投资者使用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具的便利性与多样性,是否综合应用视频、音频、图像等多媒体手段来实现沟通和传播。

⑨投资者关系多渠道应用

主要考察公司对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等互动渠道的建设和使用。建设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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