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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IPO:业务局限浙江 实控人亲朋好友“潜伏”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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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华是科技IPO:业务局限浙江 实控人亲朋好友“潜伏”入股)

8月27日,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发布2021年第52次审议会议公告,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是科技)首发获通过。9月7日,华是科技回复了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截至目前再无新消息发布。


翻阅该公司的上市资料,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财经频道发现,华是科技的业务集中在浙江省内,存在一定的风险,且其毛利率“异常”引起了质疑。在此次IPO前,该公司实控人的亲朋好友们已经“潜伏”入股,等待分享资本“盛宴”。


实控人亲朋好友“潜伏”入股


招股书显示,成立于1998年的华是科技主要为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智慧建筑等智慧城市的细分领域客户提供项目设计、信息系统开发、软硬件采购、系统集成及运维等服务。


2016年7月,华是科技在新三板挂牌交易;2017年12月,该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截至招股书签署日,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俞永方、叶建标、章忠灿三人。


其中,俞永方任董事长,直接持有该公司23.13%股份;叶建标任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2.34%股份;章忠灿任监事会主席,直接持有公司15.59%股份,三人合计持股61.06%。此外,三人还于2013年12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达成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控制公司,并于2020年4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一致行动期限。


在外部机构股东方面,杭州中是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是投资)持股9.38%,系华是科技最大的外部股东;杭州天是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是投资)持股5.1%,杭州汇是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是贸易)持有6.43%的股份。


上述三家机构并不仅是投资公司,其合伙人大多是华是科技实控人的朋友。对于投资公司的原因,这三家机构的合伙人大多给出的理由系“与实际控制人俞永方或叶建标相识/互为朋友,因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而入股”。


招股书显示,中是投资和天是投资是于2016年4月通过增资入股,缴纳的股份认购款合计3660万元,按此认购款和对应的股份来计算,两家机构平均入股的价格为3.05元/股;另一位股东汇是贸易在2019年1月以1736.83万元认购了华是科技366.42万股,平均每股价格为4.74元/股。


根据该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和发行股份粗略计算,预计发行价约为13.48元/股,对照此价格中是投资、天是投资、汇是投资的持股将分别增值292.36%、171%和184.39%。


毛利率“异常”引质疑


招股书显示,华是科技通过招投标获取的运维服务毛利率大幅高于商务谈判获取的毛利率。从2018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该公司的招投标运维服务的毛利率分别为64.62%、55.15%和66.33%,同期商务谈判的毛利率分别为26.76%、41.17%和58.71%。


值得注意的是,华是科技通过招投标获取的商品销售毛利率整体高于商务谈判获取的毛利率。报告期内,该公司招投标获取的商品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4.15%、28.25%和27.60%,通过商务谈判获取的商品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7.20%、29.60%和21.43%。



此外,华是科技对直接客户与间接客户的毛利率也存在差异。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显示,报告期内,该公司面向直接客户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3.94%、24.87%和22.78%,面向间接客户的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9.24%、36.86%和34.67%。


对此,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华是科技披露2020年系统运维服务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通过招投标获取运维服务毛利率大幅高于商务谈判的原因及合理性,补充披露通过招投标获取商品销售业务毛利率整体高于商务谈判的原因及合理性。


华是科技回复表示,报告期内,该公司招投标获取的运维服务毛利率高于商务谈判,一方面是招投标获取的运维项目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另一方面是由于商务谈判获取的运维项目由于人手紧缺采购了维保服务,导致运维成本较高。通过招投标获取的商品销售中包含了电力终端设备等毛利率较高的产品,因此整体毛利率更高,而公司商务谈判方式的商品销售附加值较低。


此外,华是科技强调,公司向直接客户销售的毛利率低于间接客户,主要是由于间接客户收入金额相对较小,公司向海峡创新、青鸟电子、浙江建工集团公司、创业慧康科技等间接客户销售的金额较大,且向上述客户销售的项目技术含量较高等原因导致毛利率较高,拉高了向间接客户的销售毛利率所致,具有合理性。


营收集中在浙江省内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华是科技在浙江省内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75%、86.87%和98.66%。由此可见,华是科技经营了20余年,业务仍未走出浙江,那么,其业务能力及成长空间是否会受到限制呢?


对此,交易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华是科技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业务拓展方式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发行人业务集中于浙江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地域依赖,业务向浙江省外扩张是否存在困难,业务地域集中对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浙江省该领域财政预算及财政支出情况及对华是科技业务的影响,要求其进一步做针对性风险提示,并将相关内容置于招股说明书风险提示章节的显眼位置。


此外,招股书显示,广发广告于1998年6月参与华是科技设立,并于2002年8月通过股权转让退出,期间无其他股权变动。广发广告历史入股及退出存在程序瑕疵,但其法定代表人汤益萍对股权转让款予以确认,上级主管部门对股东的债权债务处理完毕予以了明确。


截至2020年11月,广发广告原国家主管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从未就此前国有股进入、退出的相关程序提出异议。2020年12月2日,广发广告主管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出具《确认函》,确认广发广告前述历史股权转让价格合理,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华是科技子公司惠航科技的原股东为汤益飞,2016年为该公司的间接股东。


2017年5月3日,华是科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37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共派送红股1480万股。


2018年4月9日,华是科技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股东朱亚珍将持有的公司全部14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比例的0.27%)以2.8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成华。杭州中是、杭州汇是、杭州天是分别持有发行人9.38%、6.43%、5.10%的股份。其中主要为自然人股东,冯华建、蔡明亮、聂丽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对较高。


交易所要求华是科技补充披露广发广告历史入股及退出存在程序瑕疵的具体情形,其法定代表人确认股权转让款的法律效力,广发广告未能进行确认的原因,广发广告原国家主管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确认广发广告前述历史股权转让价格合理,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可否作为广发广告程序瑕疵已合法合规的证明,是否涉及该公司的违法违规。


(责任编辑  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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