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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农合放贷业务管理成笑话 董事长等连吃4张罚单最高罚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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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石河子农合放贷业务管理成笑话 董事长等连吃4张罚单最高罚150万元)

近日,新疆石河子银保监局连续开出4张罚单,被行政处罚的均是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石河子农合)的关键负责人。


石银保监罚决字〔2021〕10号信息显现,石河子农合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周军,由于贷款准入不审慎,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批、授信客户调查不尽职,客户资料存在虚假、贷款“三查”流于形式,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依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周军罚款人民币150万元。



石银保监罚决字〔2021〕11号信息显示,丁明勤在担任石河子农合董事长期间,主抓董事会工作,对贷款准入不审慎,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批的违法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依据《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对丁明勤罚款人民币6万元。


石银保监罚决字〔2021〕12号信息显示,李磊在担任石河子农合城区事业部总经理期间,对授信客户调查不尽职,客户资料存在虚假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李磊实施警告。


石银保监罚决字〔2021〕13号信息显示,杨江华在担任石河子农合银行行长、贷款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对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杨江华实施警告。


(责任编辑  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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