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累计高达300%?宇之光收股票异常波动问询

来源:资本邦 作者:王十七 2021-08-06 12: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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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之光(838714.NQ)股票最近2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5日)以内收盘价涨幅累计达到300%,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

(原标题: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幅累计高达300%?宇之光收股票异常波动问询)

8月6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公司宇之光(838714.NQ)于近日发布了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股票最近2个有成交的交易日(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5日)以内收盘价涨幅累计达到300%,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交易波动情形。

其中,下列问题收到关注:

(1)前期公告的事项是否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前期披露的公告是否需要更正、补充;(2)是否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是否涉及热点概念事项;(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5)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宇之光做出的回复如下:

前期公告的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或取得重大进展或变化;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据了解,宇之光于2016年8月17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为PCB客户提供包括设备销售、测试增值服务和供应链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及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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