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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与上海环交所的合作不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范畴

来源:资本邦 作者:黄小毅 2021-08-04 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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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000875.SZ)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将共同推动吉林省的区域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碳减排项目开发和碳普惠推广工作。不属于国家正在开展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范畴。

(原标题:吉电股份:与上海环交所的合作不属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范畴)

8月4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吉电股份(000875.SZ)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简称:吉电股份;股票代码:000875股票已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7月30日、8月2日、8月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吉林省碳交易市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将共同推动吉林省的区域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碳减排项目开发和碳普惠推广工作。本合作内容为企业间的合作意向,不属于政府建设吉林省碳交易中心的范畴,不属于国家正在开展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范畴。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上述股东也未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4亿元至7.2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7.73%至56.36%;截至目前,预计公司业绩实际情况与业绩预告情况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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