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违反信披相关规定等,东立科技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来源:资本邦 作者:王十七 2021-08-03 14: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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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立科技(835193.NQ)因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自律监管措施。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饶华对资金审批以及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时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王雅利对资金审批以及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

(原标题:实控人违反信披相关规定等,东立科技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8月3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公司东立科技(835193.NQ)于近日收到了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四川东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立科技),住所地:攀枝花市钒钛产业园区。饶华,男,1968年1月出生,东立科技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雅利,女,1972年1月出生,东立科技时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事实

2018年至2020年期间,东立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攀枝花兴中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中钛业”)、攀枝花兴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中矿业”)通过供应商变相占用东立科技资金,构成资金占用。其中,2018年日占用最高余额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9%;2019年日占用最高余额1,662.1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1%;2020年1—6月日占用最高余额1,537.7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8%。截至2020年6月底,上述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饶华对资金审批以及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时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王雅利对资金审批以及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东立科技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全国股转公司做出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高度重视。收到相关文件后,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组织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则、制度等重新进行了学习。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据了解,东立科技于2015年12月28日挂牌新三板,公司主营业务为以绿矾为主的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即利用绿矾生产工业硫酸、氧化铁粉及蒸汽,并将上述产品提供给钛白粉生产企业或销售给第三方;为客户提供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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