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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谁非?虹软科技因合同纠纷诉展讯通信被反诉

来源:资本邦 作者:墨羽 2021-07-15 1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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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0)浙01知民初406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展讯通信反诉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

(原标题:谁是谁非?虹软科技因合同纠纷诉展讯通信被反诉)

诉讼新进展来了!

7月15日,资本邦了解到,科创板公司虹软科技(688088.SH)公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就与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讯通信)之间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虹软科技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0)浙01知民初406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展讯通信反诉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

截至公告日,该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本诉原告、反诉被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诉被告、反诉原告: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反诉原告的诉讼文件,反诉原被告于2017年9月签订了许可协议。反诉原告认为,在软件交付过程中,反诉被告未能及时解决反诉原告所要求处理的相关软件技术与缺陷问题,导致项目处于拖延状态,反诉被告迟迟不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反诉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反诉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反诉被告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反诉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提起本案反诉。

反诉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因反诉被告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21,622,849.32元;

2、请求法院判令反诉被告承担反诉原告为制止反诉被告的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律师费和其它合理费用暂计人民币520,000元;

3、本案反诉诉讼费用均由反诉被告承担。

公司在此次诉讼案件中为本诉原告、反诉被告,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案所涉协议确认应收账款人民币152.56万元并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反诉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2,214.28万元以及相应诉讼费用。若公司败诉,则存在赔偿展讯通信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诉讼费用的风险。

虹软科技表示,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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