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营收下滑、净利润持续亏损、背靠蚂蚁集团构成关联交易 奥比中光谋求科创板IPO如何破局?)
近日,资本邦了解到,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比中光”)冲刺科创板IPO获上交所受理,本次拟募资18.63亿元。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营收下滑、净利润持续亏损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3D视觉感知技术处于应用发展初期,公司依托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不断孵化、拓展新的3D视觉感知产品系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营收分别为2.10亿元、5.97亿元、2.59亿元;同期对应亏损金额分别达1.04亿元、6.89亿元、6.82亿元。
资本邦注意到,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高速增长之后,2020年度较2019年度下降56.62%。
对此,奥比中光解释,主要系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终端应用于线下支付的3D视觉传感器需求暂时性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出现下滑。
公司表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078.61万元、431.27万元和-18,049.89万元。截至2020年8月末整体变更基准日,母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68,745.09万元。
截至2020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弥补亏损为83,304.28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50,902.32万元。公司上市时存在未弥补亏损,主要系公司自创业以来持续保持较高研发投入强度,并对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确认大额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前的累计未弥补亏损,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担。因此,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一定期间内公司无法盈利,则将无法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上市后未盈利状态可能持续存在或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从而可能导致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的财务状况,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之后的净利润(含被追溯重述)为负,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含被追溯重述)低于1亿元,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含被追溯重述)为负,则可能导致公司触发退市条件,而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
发行人符合并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本次拟募资用于3D视觉感知技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蚂蚁集团持股同时是客户构成关联交易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
上海云鑫持有公司13.56%股份,而上海云鑫由蚂蚁集团100%持股;美的创新持股2.11%;松禾成长持股1.49%。
报告期内,公司对蚂蚁集团、OPPO等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集中度相对较高,同时蚂蚁集团投资并间接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存在大客户集中度及关联交易较高带来的依赖风险,公司对蚂蚁集团等线下支付细分场景客户的销售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对蚂蚁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25.95万元、8,495.95万元和942.25万元,占比分别为3.94%、14.23%和3.64%;对阿里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为0.37万元、4,041.96万元和4,794.99万元,占比分别为0.00%、6.77%和18.52%。除此之外,公司对其他线下支付细分场景主要客户商米科技、禾苗通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60.60万元、21,154.56万元和1,438.25万元,占比分别为5.54%、35.44%和5.55%。
如果新冠疫情影响消退不及预期、下游细分场景监管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将会对线下支付细分场景的应用及拓展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对OPPO等消费电子细分场景客户的销售缺乏可持续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OPPO销售收入分别为9,737.13万元、4,278.32万元和298.92万元,占比分别为46.46%、7.17%和1.15%,主要提供基于结构光技术产品,应用于旗舰手机FindX前置3D视觉传感器,该款手机已于2019年6月停产,双方暂未有新机型合作,因此公司对其收入规模大幅降低。公司从2020年开始通过对魅族旗舰机17Pro提供技术支持,并为其于2021年3月发布的新一代旗舰机18Pro提供基于iToF技术的后置3D视觉传感器。
3D视觉感知技术受成本、市场成熟度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还未成为智能手机标配功能,存在应用不可持续性风险。目前除苹果手机通过自研自供在前置及后置视觉传感器中导入该技术外,仅有个别品牌高端机型尝试导入。公司技术产品在手机等消费电子是否能得到大规模渗透应用具有不确定性,存在销售缺乏持续性的风险。
据招股书披露显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黄源浩。黄源浩直接持有发行人30.25%的股份,通过奥比中芯、奥比中瑞、奥比中鑫、奥比中欣、奥比中诚、奥比中泰合计控制发行人9.45%的股份。黄源浩合计控制发行人14,293.62万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39.70%。
值得关注的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源浩通过奥比中鑫间接持有的发行人0.0558%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目前上述诉讼仍在审理当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发行人败诉,则黄源浩持有奥比中鑫7.50%的合伙企业份额,即间接持有的发行人0.0558%股份,将面临被强制处分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