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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拟6亿元投资建设农业总部基地项目

来源:资本邦 作者:黄小毅 2021-06-01 1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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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发展,同时促进乡村振兴建设,京基智农(000048.SZ)拟在肇庆市高要区投资建设农业总部基地项目。

(原标题:京基智农:拟6亿元投资建设农业总部基地项目)

6月1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京基智农(000048.SZ)投资建设农业总部基地项目。

2021年5月31日,京基智农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农业总部基地项目的议案》。为支持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发展,同时促进乡村振兴建设,公司拟在肇庆市高要区投资建设农业总部基地项目,并与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签署《肇庆市京基智农农业总部基地项目投资合同》。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京基智农农业总部大楼(含农业研发中心)、人才用房及配套设施,总投资约6亿元。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6亿元。

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高要区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于2021年7月31日前依法完成供地并完成土地“五通(水、电、路、通讯、燃气)一平”。乙方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6个月内启动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并在项目启动后36个月内竣工、投产、达产。

2、乙方承诺,在项目竣工后,实现投资强度不低于420万元/亩;农业总部大楼(含农业研发中心)用地部分从项目达产之日起3年内,每年税收贡献(不含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自项目竣工三年后不低于30万元/亩。

3、甲方有权对项目建设时序、效益、应税销售收入等内容进行监督及核查。

4、甲方依法积极帮助乙方代办项目所需商事登记、税务、立项等有关手续;甲方依法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为乙方落实专人跟踪服务工作,积极协助乙方申请各级各类扶持政策支持项目建设。

5、乙方应在投资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在肇庆市高要区登记设立项目公司。

6、乙方取得的项目用地只能用于本项目的建设。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导致乙方失去其控股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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