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第一妖股”要破灭?热景生物:股价暴涨强停核查 达晨系多名股东被监管警示

来源:资本邦 作者:墨羽 2021-04-29 11: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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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科创板第一妖股的热景生物近日因业绩暴增股价暴涨,股票遭停牌核查,达晨系多名股东因违规减持被予以监管警示。

(原标题:科创板“第一妖股”要破灭?热景生物:股价暴涨强停核查 达晨系多名股东被监管警示)

科创板“第一妖股”要破灭?

热景生物近日因业绩暴增股价暴涨,股票遭停牌核查,达晨系多名股东因违规减持被予以监管警示。

虽说热景生物股价暴涨背后有业绩做支撑,不过,市场人士分析认为,以公司昙花一现式的收益来揣测未来所有经营期的收益,并不可靠,热景生物股价短期暴涨,是短期过度投机,应完善科创板停牌核查机制。

股价暴涨停牌核查

4月28日晚间,热景生物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8日收盘价累计涨幅较大,期间多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因近期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核查。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29日开市起停牌,自披露核查公告后复牌。

事实上,当晚,上交所就指出,热景生物股票交易在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收盘价累计涨幅达到272.22%,先后多次触及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上交所已要求公司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并责成公司及其保荐人进行核查和披露核查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交所提醒投资者注意股票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对违规交易行为,上交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而公司近期股价上涨从热景生物一季报预告就开启。

4月12日晚,热景生物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亿元到6.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59亿元到6.59亿元,同比增加109125.67%到128630.25%。

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8亿元到6.5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5.57亿元到6.57亿元,同比增加116212.06%到137071.46%。

图片来源:东财Choice数据

4月13日-4月19日,热景生物更是股价五连板,4月22日,热景生物发布一季报,数据符合业绩预告预期,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收12.28亿元,同比增长3099.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亿元,同比增长117,191.05%。

对于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热景生物表示,2020年一季度,受公司正常经营周期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较小,导致与2021年一季度对比基数也很小。

2021年一季度,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前鼻腔)和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唾液)两款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产品分别于3月2日和22日,获得德国联邦药品和医疗器械研究所(BfArM)用于居家自由检测的认证,可以在德国的商超、药店、互联网商店等销售,导致公司的外贸订单爆发式增长。

不过,对此,市场人士分析认为,尽管热景生物近期股价上涨有一定业绩支撑,且存在明显估值修复情况,但考虑到股价短期内上涨过快过热,已两次触发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同时股票交易中个人投资者较为活跃而大股东存在大额减持,以公司昙花一现式的收益来揣测未来所有经营期的收益,并不可靠,热景生物股价短期暴涨,是短期过度投机,应完善科创板停牌核查机制。

达晨系多名股东被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热景生物股价暴涨背后,市场追涨,背后公司的多名原股东在不断的减持,达晨系等多名股东也因违规减持被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热景生物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达晨系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768.31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35%。

2020年10月10日,达晨系股东披露减持计划,拟在2020年11月2至2021年4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9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1.094%。

截至2021年4月9日,达晨系股东共减持457.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35%,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后上述股东共持股310.98万股,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2021年4月19日,公司披露公告称,达晨系股东于2021年4月13日至4月15日期间,再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368,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第5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遵守上交所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上交所科创板中心管理部指出,达晨系股东在完成减持计划后,在丧失大股东身份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未按照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直至减持完成后才就对外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第5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第2.4.1条等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4.2.1条、第14.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等股东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进一步表示,公司股东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法律法规和上交所业务规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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