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凤台农商银行多项指标未达监管要求受关注 原董事长因受贿落马)
中国网财经4月1日讯(记者 燕山 王金瑞)近期,证监会官网发布安徽凤台农商银行定增申请的反馈意见,该行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连续多年超过监管“红线”引起关注。
证监会于3月5日披露安徽凤台农商银行定增申请材料。材料显示,安徽凤台农商银行此次拟定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
3月19日,证监会官网披露安徽凤台农商银行定增申请的反馈意见指出,2018 年至2020年1-9月该行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分别为 23.69%、67.32%、64.42%,明显高于监管要求。对此,证监会要求该行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单一客户名称、各期授信额度,各期该单一客户实际贷款金额,上述客户贷款是否存在逾期,报告期内单一客户是否发生变化,公司向上述客户授信是否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关审批流程、公司是否存在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的风险等。
关于单一客户授信集中度过高的原因,安徽凤台农商银行在定增材料中解释称:“由于安徽省凤台县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以煤炭采掘业和房地产业为主,经济结构较为单一,优质企业相对较少,公司为了确保贷款安全、资产质量和公司效益,在严格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授信,导致了公司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标。”
除此之外,证监会还要求安徽凤台农商银行补充是否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指定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营业支出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并说明变动原因;补充披露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程序以及此次发行具体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安徽凤台农商银行定增申请材料还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行不良贷款率、资产利润率、资本利润率、资本充足率均未达到监管要求。具体来看,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行不良贷款率为5.53%,未达到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不得高于5%的规定;资产利润率0.32%,未达到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不应低于0.6%的规定;资本利润率5.64%,未达到监管要求的商业银行资本利润率不应低于11%的规定;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83%、8.69%、8.69%,其中资本充足率未达到监管要求的不得低于10.5%的规定。
不仅多项指标未达监管要求,值得关注的是,安徽凤台农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鲍学启曾因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7月3日,安徽银保监局发布的一则关于安徽凤台农商银行开业的批复显示,核准鲍学启担任安徽凤台农商银行行长一职。据安徽网2021年1月23日发布的一篇报道显示,2014年12月后,鲍学启任安徽凤台农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具体来看,2020年6月10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鲍学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0年9月1日,鲍学启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当日决定刑事拘留,淮南市谢家集区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
据安徽网报道,2021年1月22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鲍学启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公诉部门指控,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鲍学启相继担任凤台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凤台农商行副书记、行长等职务,兼任凤台联社贷款审批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贷款审批工作。2014年12月后,鲍学启任凤台农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要求贷款审批委员会研究发放金额超过500万元的贷款前,必须向其汇报。2011年至2018年,鲍学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信贷业务、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承揽和支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59万元、美元1万元、加油卡价值10万元。
公诉部门认为,鲍学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鲍学启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截至目前,安徽凤台农商银行还未披露2020年业绩报告。该行定增申请材料显示,截至2020年9月末,该行资产总额为134.09亿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3亿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以上问题多次拨打安徽凤台农商银行定增申请材料披露的电话,该行多次表示相关负责人不在。中国网财经记者向该行指定邮箱发送采访问题,截至发稿前也并未收到关于采访问题的回复。
公开资料显示,安徽凤台农商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在原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所辖分支机构的基础上,于2014年7月1日挂牌开业,由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凤台地区首家股份制法人农村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