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资本邦了解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弘高慧目近日收到北京一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公司”)以被申请人弘高慧目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弘高慧目进行破产清算。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中融信托公司对弘高慧目的破产清算申请。
截至3月12日,弘高慧目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4%,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1%,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5%。法院裁定受理中融信托公司对弘高慧目的破产清算申请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