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资本邦了解到,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关于百度程序员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一审刑事判决书。百度一名92年的程序员为了“挣外快”,越权干起了业务审核部门的活。
该员工通过编写脚本、篡改数据等方式,连续穿过公司内部两道“防线”,在半年左右违规通过了735个媒体网站账号加入“百度联盟”的申请,使得公司374万元广告分成被蚕食。这其中,部分走“绿灯”通过的网站内容,甚至涉及到赌博、彩票等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百度联盟隶属于百度,目前,百度联盟服务的广告主逾800000家,日均数十亿次广告展现,合作伙伴数量近百万。百度联盟的产品服务包含百青藤、聚屏推广合作、搜索推广合作和hao123推广合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陈某睿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的数据进行修改,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予惩处。
法院指出,陈某睿利用其工作便利,在没有得到单位授权,也不是基于对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研发、维护、调试等工作需要的情况下,而是为了谋取其个人私利,超越其工作权限,采用技术手段擅自调用媒体接口,违规使大量网站通过媒体资质审核,将待审核的数据变更为审核通过的数据,系违规修改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内所存储、处理的相应分类数据的范围,因此该行为符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对破坏行为的定义。
鉴于被告人陈某睿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系自首,且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赔偿了所在单位因本案而支出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亦取得了所在单位的谅解,有较好的悔罪表现,故法院对其依法减轻处罚。
最终,陈某睿获刑一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