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消息,据天眼查公开信息显示,3月7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为(2020)京0491民初12266号,原告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
裁判书显示,原告诉称,依法享有影视作品《花千骨》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享有以自己的名义针对侵权行为依法维权的权利。我公司发现被告未经我公司合法授权,擅自通过其开发运营的“天翼超高清”安卓手机端应用程序提供影视作品《花千骨》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播放次数高达8768.1万次,严重侵害了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
被告辩称,原告无法证明被告对涉案影片的播放行为在原告获得授权期限内,其不是适格的主体,原告依据版权声明是自己网站上截取的,不满足证据合法性要求,不能认定原告获得相关授权。
最终本案裁判结果为,被告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00元、驳回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文章来源:TechW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