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吾洋信披违规收警示函:未及时披露实控人所持5088万股被司法冻结等

来源:挖贝网 2021-03-05 15:05: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挖贝网 3月5日,新三板基础层公司东吾洋(870510)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实控人林亦森所持5087.676万股被司法冻结等,违反相关规定,构成信披违规,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及林亦森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2020年5月29日,东吾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亦森所持5087.676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9.1%,如果上述全部股份被行权,将会导致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股东张陈松所持3565.6119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2020年11月26日,东吾洋补充披露上述股份冻结事项。

并且,2020年,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两起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被霞浦县人民法院、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8月6日,东吾洋补充披露上述事项。

东吾洋未能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未能及时披露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林亦森作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作为时任董事长与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及时告知其所持股份被冻结信息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东吾洋及林亦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东吾洋主营业务为冷冻海洋水产品加工和销售。公司主营冻鱿鱼、冻鲭鱼、冻金枪鱼、冻白鲳鱼、冻章鱼粒、冻生鱼片等水产品加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