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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借贷纠纷 *ST康得收到法院传票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木木 2021-03-05 09: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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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因企业借贷纠纷 *ST康得收到法院传票)

2021年3月4日,*ST康得发布了关于收到《传票》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新增涉诉和资产查封、冻结公告(六)》(公告编号:2019-067),公告中提及的张家港市聚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钟玉、康得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的诉讼,于近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19)苏民初19号《传票》。

具体情况:原告张家港市聚信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被吿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案由是企业借贷纠纷,应到时间在2021年3月25日9时30分,应到处所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

对此*ST康得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妥善处理上述诉讼。鉴于目前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记者了解,其中一次立案调查已经有结果,公司的违法事实得到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9年1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ST康得还因未披露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实际控制人钟玉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最终结果还需等待证监会的后续调查,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10月28日收盘时持有,并在2018年10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造成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符合上述条件(任何一种)的投资者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和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记者从“天眼查APP”获悉,*ST康得目前司法风险999+条,经营风险150务业务。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更多维权个股详情请见: http://www.hongzhoukan.com/mjwq/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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