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资本邦了解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16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召开,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骨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顺利通过审核。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威高骨科的主营业务为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骨科植入医疗器械以及骨科手术器械工具。据了解,威高骨科由港交所上市公司威高股份(01066.HK)分拆而来,报告期内曾陷多起医疗纠纷,与威高股份存在一定的客户重叠。
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威高骨科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06亿元、12.11亿元、15.74亿元、8.32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亿元、3.24亿元、4.42亿元、2.68亿元。
图片来源:威高骨科招股书(上会稿)
本次科创板上会,威高骨科人销售费用率、销售人员薪酬水平、率收购海星医疗股权等问题遭科创板上市委问询。
科创板上市委要求威高骨科代表说明公司是否受到山东省药监局稽查分局的立案调查;公司在举报信所指相关案件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法律地位。上述事项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科创板上市委要求威高骨科代表说明在开拓直销及配送业务过程中采用现金发放销售奖金的原因,并说明该等操作是否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普遍采用;说明发行人销售费用率、销售人员薪酬水平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将其他性质的现金支出计入费用的情况。
科创板上市委要求威高骨科代表说明在海星医疗自2012年起即与威高集团和公司存在密切商业往来的背景下,2015年展鹏电子向两位威高集团员工持股的公司转让海星医疗股权,公司在2017年以较高增值率收购海星医疗股权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黄埠港和怡仁贸易因出让海星医疗股权所获收益的纳税情况。
此外,科创板上市委要求威高骨科补充披露其在举报信所指相关案件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法律地位。要求威高骨科说明并补充披露在2017年以较高增值率收购海星医疗股权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黄埠港和怡仁贸易因出让海星医疗股权所获收益的纳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