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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走“大灰狼”: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将完善性侵犯罪信息库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王峰 2021-02-22 1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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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挡走“大灰狼”: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将完善性侵犯罪信息库)

惩治和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之弦近年来时刻紧绷。

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做客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将推动不断完善入职查询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020年5月,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强制报告意见》),推动解决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问题。

2020年8月,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出台《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下称《准入查询意见》),将“大灰狼”堵在校门之外。这两项制度都被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

史卫忠介绍,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推动逐步建立完善覆盖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信息库。

查询范围扩大至所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

史卫忠介绍,《准入查询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从而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

其中,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包含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吸纳检察机关相关经验的基础上,规定的查询范围更广,一方面将查询的范围扩大至所有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实践中,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是非常多的,比如儿童福利院、儿童医院,甚至一些短期的夏令营、冬令营、晚托班、暑托班等。另一方面将查询的范围扩大至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推动逐步建立完善覆盖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信息库,并督促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执行从业禁止规定,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史卫忠说。

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侵害未成年人迹象

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一直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此,《强制报告意见》明确,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史卫忠介绍,《意见》印发虽不到一年,但成效明显。截止到2020年9月,各地通过强制报告立案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近500件。

黑龙江建三江虐童案、山西怀仁虐童案、北京门头沟伤童案等大量发生在家庭内部的监护侵害案件因医务人员按规定报告得以及时发现。

尤其是发生在北京的这起伤童案,儿童医院医生发现三岁女童可能遭受家暴果断报案,使侵害行为受到依法惩治,女童及时得到救助,实现了伤害后果的最小化。

还有一些农村留守、智障儿童遭受侵害案件,因学校教师报告发案,使农村贫困智障家庭的孩子得到了及时保护,避免了智障女童长期、多次被性侵等问题的发生。湖南恩施某村的一起性侵智障未成年人案,就是因为老师的及时报案得以有力惩处。

强制报告制度的刚性体现在“强制性”。根据《强制报告意见》规定,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史卫忠介绍,目前,检察机关办案中发现的违反强制报告规定涉嫌违纪违法的均受到了相应处罚。如湖南某小学教师强奸、猥亵学生案件,涉事学校负责人员隐瞒不报,检察机关对该校正副校长以涉嫌渎职犯罪提起公诉,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市某区检察院针对一起教师在校园内猥亵女学生,学校隐瞒不报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区纪委监察委经过审查调查,分别对涉案学校校长、党委书记作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降为9级的处分。

浙江杭州某中学发生保安强制猥亵在校学生案,涉事教师隐瞒不报并试图调解解决,检察机关督促涉案学校整改,瞒报教师已被暂停评先评优、提职晋级资格。

史卫忠介绍,下一步,最高检将在认真总结规范的基础上,优化12309检察服务平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建设,实现与强制报告制度的有效衔接,并通过APP、小程序等方式为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细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和方式。

(作者:王峰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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