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资本邦了解到,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拓生物)于2月9日回复科创板IPO第二轮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在本轮问询中,上交所关注到博拓生物科创板定位、销售模式、业绩波动等8个问题。
根据招股说明书,博拓生物从事POCT业务,主要是采用了免疫层析试纸快速检测技术。
上交所要求博拓生物结合自身技术路径及产生的相应收入情况、国家行业政策及科创板相关规定,论证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具体依据和理由,并就主要产品的技术路线、相关参数等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进行对比,进一步论述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博拓生物回复称,公司经过长期的发展积累,相较同行业公司,技术水平优势主要通过具体产品的性能比较体现,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主要产品的性能指标对比情况详见首轮问询函回复第4题“一、(二)(3)公司技术先进性”相关内容。从产品具体性能指标来看,公司部分产品与国际知名品牌体外诊断检测试剂性能相当,部分产品检测性能国内相对领先,体现了一定的竞争优势。
公司主要竞争劣势主要包括(1)企业规模小;(2)博拓生物与国际同行业公司相比,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3)人技术路线有待进一步丰富;(4)资本实力不足、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2020年1-6月,博拓生物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8亿元,主营业务毛利4.02亿元,其中新冠产品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占比达到了80.64%和88.97%;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博拓生物药物滥用(毒品)检测系列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是1.60%、1.36%,低于安旭生物、万孚生物,与奥泰生物相近;传染病检测系列产品(非新冠)报告期内市场占有率低于万孚生物、东方生物和奥泰生物,但高于安旭生物;新冠检测产品高于奥泰生物、安旭生物,低于万孚生物。
目前全球范围内新冠检测产品主要包含核酸检测、抗体检测、抗原检测三类,公司新冠检测试剂以抗体检测为主、抗原检测为辅,尚未覆盖核酸检测。公司自述未来新冠疫苗的逐渐普及,将使得新冠抗体检测需求将成为常态化检测需求,本次疫情增强了公司盈利能力,保障了未来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上交所要求博拓生物结合上述论述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自述“新冠疫情增强了公司盈利能力,保障了未来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的论述是否客观、合理。
博拓生物回复称,基于审慎考虑,公司就“新冠疫情增强了公司盈利能力,保障了未来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的论述在首轮问询函回复中第7题之“一、(三)结合公司报告期内产品的市场占有变动情况,说明公司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趋势和可持续性”的相关回复内容中修改如下:
本次疫情促使公司把握市场机遇,集中资源投入传染病检测尤其是新冠病毒检测技术的攻关,从而在客观上通过业绩增长增强了公司的整体经营实力,进而增加了盈利能力,为提升未来盈利能力及其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公司通过把握本次市场机遇,增加了公司盈利规模和资金实力,优化了财务结构,增强了公司的研发经费实力、人才引进能力,提升了整体经营实力,进而增强了公司盈利能力,为提升未来盈利能力及其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此外,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还受到以下因素的积极性影响:
(1)新冠病毒的长期存在、反复的可能性以及本次疫情的巨大影响,使得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对传染病检测的重视程度大幅提高,同时POCT快速检测试剂的应用在本次疫情中得到了市场认可,为未来其他传染病的快速检测需求增长培育了市场基础;
(2)未来伴随着经济恢复,人员流动增加,复工复产的推进,包括传统传染病检测、药物滥用(毒品)检测等常规检测需求将实现正常增长。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IVDR实施之后,“制造商”需要履行更多相关认证注册义务。针对出口的CE认证的产品,需要经过重新认证,Other类产品需要经过符合性认证及注册工作,因注册项目众多,可能导致较高的临床试验和认证费用。公司针对IVDR变更带来的变化,将客户分类统计,称上述法规的变化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上交所要求博拓生物说明公司客户为“制造商”的情形下,是否存在和公司解除合作关系的风险,公司的销售渠道是否面临缩减。
博拓生物回复称,ODM模式下,公司客户为“制造商”,新法规实施将促成公司与主要ODM模式客户形成更为紧密、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长期合作关系,和公司解除合作关系的风险很小,相关销售渠道也保持稳定;OBM模式下,公司与客户之间合作关系稳定性基本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