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资本邦了解到,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鹏科技)于2月9日回复科创板IPO第四轮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在第四轮问询中,上交所关注到康鹏科技销售、信息披露、行政处罚等6方面问题。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 年、2019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有机硅材料的毛利率分别为 39.52%、27.60%。而康鹏科技报告期三年的毛利率分别为 18.37%、33.16%、42.10%。上交所要求康鹏科技进一步分析披露产品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
康鹏科技回复称,报告期内公司 K0119 产品毛利率上升主要因单位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支出持续下降,进而使得有机硅材料的整体毛利率呈现上升趋势。
公司生产的有机硅压敏胶 K0119 属于有机硅行业内的细分领域产品,国内暂无以同类硅产品为主要业务的有机硅生产厂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有机硅业务以有机硅单体为主,相关财务数据主要反映为其有机硅单体的经营情况。故同行业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产品与公司存在一定区别。
公司 2018 年有机硅材料毛利率为 18.37%,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39.52%;2019 年毛利率为 33.16%,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27.60%,二者变动趋势不一致,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有机硅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成本下降和其产销规模扩大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单位成本降低,提高了有机硅业务毛利率;另一方面,根据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布的 2019 年年报或招股说明书,2019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同行业公司有机硅产品单价下跌导致其毛利率下降。
公司虽与上述同行业公司处在同一产业链,但具体行业领域及产品不同,使得其毛利率水平及变动趋势存在差异。
公司 2019 年有机硅材料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且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不一致,主要是因公司有机硅材料产品位于有机硅行业下游,属于高附加值的有机硅深加工产品,与同行业公司的有机硅单体存在较大差异,故毛利率及变动趋势有所不同。
根据问询回复,自 2016 年以来,康鹏科技及其子公司存在较多行政处罚,在审期间频繁出现安全事故和环保违法事项,导致重要子公司衢州康鹏停工停产,进而导致公司重要业务及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上交所要求康鹏科技说明上述安全事故和违法所涉事项整改情况,是否已经整改完毕;相关事项是否对衢州康鹏及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衢州康鹏及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违法违规及事故情形。
康鹏科技回复称,2016 年以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发生安全事故和因违法事项受到处罚的情况,其中行政处罚多数发生于报告期前。前述安全事故、违法所涉事项已经公司整改完毕。
安全事故导致衢州康鹏于 2020 年 2 月至 4 月、4 月至 8 月期间停产,进而引起 LiFSI 的主要原材料磺酸衍生物、碱性锂的采购减少,公司在停产期间与主要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此外,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对公司均不存在单一客户依赖,主要供应商均未因衢州康鹏停产所带来采购量的下降而出现经营异常现象。衢州康鹏复产后,公司已第一时间向营口三征、江苏昌吉利等LiFSI 产品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恢复正常采购,供应商与衢州康鹏及公司合作关系良好稳定,安全事故未影响衢州康鹏及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224”事故未造成生产设备损坏。“422”事故仅导致产线末端的处理釜及部分配套管线等部分非核心设备损坏,导致处理釜等固定资产损失与维修费支出276.48 万元,金额占整体产线价值比例较小。在事故发生及调查完毕后,衢州康鹏已及时将相关设备修复完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获得赔偿金。此外,衢州康鹏在对“422”及“224”事故车间设备加装自动化控制系统之余,还对全厂范围内的其它生产环节进行检查,对其中存在自动化改造空间的环节全部额外加装自动化控制设备,进一步提升了生产设备的安全性。
此外,根据公司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明细、公司的确认、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检索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违法违规及事故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