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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首发企业入口关 两种方式确定现场检查对象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程丹 2021-01-30 0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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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严把首发企业入口关 两种方式确定现场检查对象)

昨日,证监会发布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检查规定》规范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标准、流程以及后续处理工作,明确了检查涉及单位和人员的权利义务,压实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并加强了对检查人员的监督。

《检查规定》共二十三条,一是明确证券交易所各板块的首发申请企业均予以适用,检查内容为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二是确定检查对象,按问题导向和随机抽取两种方式确定。问题导向企业由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审核或注册部门确定,随机抽取工作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依照相关规定实施。三是规范组建检查组、采用检查方式、确认检查事实等全流程内容,确保检查工作的独立、公正、客观、高效。四是压实各方责任,对于检查发现首发企业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有关人员不予配合检查的情形,明确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在首发过程中撤回申请企业的处理,《检查规定》明确,十个工作日内撤回申请的企业不实施现场检查为原则性规定,以充分利用监管资源、提升检查效率和效果。如果发现撤回企业存在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明确线索情形的,仍将实施现场检查,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中介机构的处罚,《检查规定》表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与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不必然相关。实践中,可能存在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不存在重大问题,但是中介机构在履职尽责、尽职调查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此种情况下,对中介机构的处罚不应以首发企业是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质量问题为前提。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维友表示,在试点注册制的背景下,开展首发企业现场检查仍然有必要性。一是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是严格实施IPO各环节全链条监管的重要举措。目前,IPO审核工作主要通过提出问题、企业及中介机构回答问题等书面方式开展。对首发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可以通过查阅调取相关基础材料,深入发行人现场开展穿透式重点检查,是对书面审核工作的必要补充,有助于提升审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能够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从源头上净化IPO市场环境。

二是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是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审慎执业,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的重要抓手。目前,部分中介机构仍然存在职业操守欠缺、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能够针对性地发现中介机构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大对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罚力度,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不断提升中介机构职业道德水平及守法合规意识,营造守法诚信的道德环境,夯实资本市场诚信基础。

三是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是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证券发行制度,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手段。开展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有助于严格落实发行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全面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不断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李维友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以贯彻实施新《证券法》为契机,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常态化开展问题导向及随机抽取的现场检查,聚焦重点问题,不断提升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发行人信息披露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作出分类处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坚持从严审核,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努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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