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中超控股(002471.SZ)价值5.95亿元财产解除查封、冻结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1-01-15 16:59:2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中超控股(002471.SZ)价值5.95亿元财产解除查封、冻结)

智通财经APP讯,中超控股(002471.SZ)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广东高院”)的《民事裁定书》((2018)粤民初160号之三)。关于原告深圳市红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红塔资产”)诉被告广东凯业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天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彬、黄锦光、黄润耿、谢岱、广东兆佳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超控股及第三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华商银行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红塔资产向广东高院请求对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5.95亿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现经原告红塔资产申请,广东高院作出裁定如下:解除对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5.95亿元财产的查封、扣押与冻结措施。

同时,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民初2617号之一)、《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19)粤03民初2617号(2020)粤03执保53号)等文件。关于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简称“华融广东分公司”)诉被告深圳市锦云投资控股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天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友达日化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凯业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黄锦光、谢岱、黄彬、黄润耿、中超控股及第三人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华融鹏锦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鹏锦实业有限公司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原告华融广东分公司向深圳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冻结中超控股名下的财产。

现经原告华融广东分公司申请,深圳中院作出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