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易商协会问责永煤债相关机构:海通证券、东海基金等4机构违规细节曝光)
永煤事件近两个月后,交易商协会公布了对相关机构的自律处分信息。
1月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了四则自律处分信息。处分对象包括海通证券、海通资管、海通期货和东海基金。
交易商协会指出,海通证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参与者,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此外,海通证券还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规情形。
东海基金则是作为某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一方面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市场秩序;二是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
海通期货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或管理人,违反自律规则行为包括,一是通过其作为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通过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
海通资管的违规行为则与海通期货相同。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交易商协会对海通证券等4机构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将海通证券等4机构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事实上,去年11月,在AAA评级的永煤控股突然出现债券违约后,交易商协会随即对发行人以及相关机构展开自律调查。其中牵涉的债券结构化发行问题,成为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
2020年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称,根据调查获取的线索并结合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发现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交易商协会称将对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
随后,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中原银行以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机构均牵涉永煤控股事件,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被交易商协会点名。
就在2020年年末,交易商协会针对永煤事件发布了第一例机构处罚。
2020年12月29日,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永煤控股、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评级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对中诚信国际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暂停业务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债务融资工具评级业务;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具体而言,中诚信国际违规有三:一是未按相关自律规则对永煤控股开展实地调查访谈,未对永煤控股管理部门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访谈;二是对了解到的永煤控股或河南能化拖欠薪资、偿债安排、关注类贷款等异常情况,未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调查核验,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相关信息;三是质量控制等内控机制未有效执行,合规部门监督审查不到位。
去年12月20日晚间,海通证券表示就交易商协会自律调查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问责工作。此举被市场人士认为海通证券是在挥泪斩马谡。
海通证券称,对违反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北京债券融资部总经理夏坤、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厉栋、海通资管副总经理张士军、海通期货副总经理姚弘等相关责任人,公司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作者:姜诗蔷 编辑:李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