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维图新:公司状告百度侵权案一审胜诉 获赔6500余万元)
四维图新(002405)和百度之间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四维图新的一审胜诉暂告一段落。
11月20日晚,四维图新披露诉讼进展公告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对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判决,一审判处百度停止侵犯四维图新相关图形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并判处百度赔偿四维图新经济损失6450万元,并连带赔偿合理支出92.66万元。
回溯历史资料,四维图新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自2009年开始在电子地图数据领域开展商务合作,并于2013年进一步达成《合作协议》。根据该《合作协议》,四维图新授权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使用原告电子地图作品,并向四维图新支付相应许可费,合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予续约。
但四维图新指出,在合同到期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联合其关联企业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仍然继续使用四维图新提供的电子地图通过电脑终端、手机终端等途径向公众提供电子地图产品,以及超出原有合同范围在车载相关应用上提供电子地图。于是,四维图新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7年11月22日正式受理此案,前述判决即为该案的一审判决结果。
此外,法院一审除判令百度停止侵权及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求百度向四维图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值得一提的是,百度方面回应称,将对四维图新提起上诉。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