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巨额担保重大合同 ST网力及实控人等收205万预处罚

来源:投资快报 作者:费国海 2020-11-13 0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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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隐瞒巨额担保重大合同 ST网力及实控人等收205万预处罚)

在被立案调查半年多后,证监会对ST网力(300367)及原实际控制人刘光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有了基本结论。股民针对该公司的证券民事索赔,也即将拉开帷幕。

公司及相关人员拟合计领罚205万

11月8日,ST网力发布公告称,2020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未按规定在2017、2018年报及2019年中报中披露巨额对外担保事项和《回购协议》重大交易事项,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公司原控股股东、时任董事长刘光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授意、指挥或隐瞒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有关担保协议的签订和沟通工作并签字确认相关定期报告,拟决定对刘光给予警告并两责并究处以75万元罚款;同时拟决定对东方网力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赵永军等12名有责董监高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处5-20万元罚款。各项拟罚款合计205万元。

涉嫌两大项信披违法

经查明,东方网力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包含两项。

第一,未按规定披露外担保事项。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东方网力为维斯可尔、盛联租赁、恒德信国贸、中兴融创、红嘉福科技等5家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共89131.68万元,为联合视讯、盛联租赁、警视达、银泰锦宏等4家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共52736.07万元,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在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发生额分别为45031万元、74100万元和22736.07万元,分别占东方网力2017年报、2018年报和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18.53%和29.83%。东方网力未按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2017、2018年报及2019年中报中披露上述对外担保重大事项。

第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2017年4月21日,东方网力签署《平安财富*铂金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东方网力作为劣后级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预计为6300万元。同日,东方网力与中信国安(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回购协议》,约定东方网力有义务按照国安深圳的书面要求于投资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标的信托单位,并足额支付标的信托单位转让价款。《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金额最高可达56700万元,占东方网力2017年报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东方网力未按规定在2017年报中披露上述《回购协议》重大交易事项。

ST网力表示,本次立案调查目前已结案,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告知书涉及的信披违法行为未触及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无需申请停牌,最终依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实控人、董监高人员向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审计机构也被出具警示函

10月30日,ST网力发布三季报,2020年前9个月实现营业收入12203.74万元,同比下降73.15%,净利润续亏45072.47万元,同比增亏36.30%;期末公司净资产28807.17万元,比上年末大减61.16%,每股净资产只合约0.24元。关于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因公司涉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立案调查,目前资金占用金额、偿还方案尚不确定,预计对报表数据影响无法准确预计。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0月26日,北京证监局还对负责东方网力2018、2019年报审计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乔某刚等3人出具了警示函,指出他们在执业过程中存在对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及收入、预计负债、存货等多个项目审计程序不到位,其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披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他们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审计执业质量。

截至11月6日,ST网力收报3.75元,近52周最高6.5元、最低2.66元,最新市值44.84亿元,约为2015年中历史峰值的八分之一。截至今年9月末,公司股东总数52585户。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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