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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虚增利润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红兵 2019-11-24 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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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风华高科:虚增利润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11月24日下午,风华高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于11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3号)。至此,风华高科在一年前因涉嫌违法违规,进而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终于有了结论。广东监管局决定,对风华高科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李泽中、廖永忠、幸建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下达,标志着证监会对此案调查、审理的完结。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8月6日收盘前持有,并在2018年8月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造成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邮箱,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上述公告显示,经证监会查明,风华高科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半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6192万元,占风华高科2016年半年报利润总额的比例为60.21%,占风华高科2016年年报的比例为33.05%。

除了被证监会行政处罚,风华高科还在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局面。10月29日,风华高科发布的2019年三季报显示,年初至报告期末风华高科实现营业收入23.87亿元,同比下降32.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亿元,同比下降60.20%。关于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的原因,风华高科称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受市场行情变化影响,主营产品售价及销量同比下降所致。

不过,虽然经营业绩正在下滑,但风华高科的现金流却相对充裕。8月26日晚间,风华高科发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在未来12个月内,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10%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公司委托理财投资的产品类型主要为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保本型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级市场方面,风华高科曾在8月中旬经历连续上涨,10月中旬后股价逐渐回调。从公告中可以看出风华高科虽然现金流问题不大,但毕竟业绩下滑,公司又正面临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目前投资者还应谨慎观望为主,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跟进该公司的后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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