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部门联手推进 金融领域实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覆盖)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日联合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会议传递的信息显示,此次三部门开展合作,实现多元化解纠纷机制金融领域全覆盖,金融消费者有望迎来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
近年来,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与金融管理部门不断加强合作,先后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工作和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超过20万件证券、保险类纠纷通过非诉讼渠道实现多元化解。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开展了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加强跟进指导,及时交流总结,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开展以来,消费者获得感不断增强,金融机构纠纷解决和自我整改效果不断提升,消费者保护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对于下一步工作,周强要求,要大力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确保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实效。要积极参与建设现代社会治理格局,与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加强协作配合,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促进非诉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转型升级,强化多元解纷实体化运行功能,实现一站式快速解纷。要持续推进金融纠纷“分调裁审”改革,推动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调裁对接、程序转换机制,更好实现源头解纷、分流提速、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郭树清指出,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以及各金融机构、金融纠纷调解机构要尽快形成高效率诉调对接模式,打造高标准纠纷调解机构,建设高水平调解队伍,苦练内功,真抓实干,把此次会议要求落实到位。要结合行业实际,优化立案前委派调解流程,提高立案后委托调解质量,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发挥行业调解机构的专业优势,更好服务于法院审判工作。要健全内部管理、调解规则、文书格式、统计档案、调解监督等制度,保证调解工作有序运行。要加强调解员培训,使其既掌握金融法律业务知识,又具备较高的品德操守、调解技巧和沟通能力,打造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调解队伍。
当天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案件范围、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工作流程等作出规定。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立案庭与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将成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