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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涉诉金额近1.7亿元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木木 2019-10-15 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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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方正科技涉诉金额近1.7亿元)

方正科技因在2004年至2015年6月期间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于2017 年5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部分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金融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近期该事件又有了最新进展。

记者从方正科技10月15日下午发布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中看到:截至2019年10月14日,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897件,合计涉诉金额为169,385,947.24元。公司已在2018年度对该类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40,742,658.31元。因本类诉讼事项的剩余案件仍处于审理状态,本类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预计。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由此可见,虽然距离方正科技被行政处罚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但相关的投资者维权工作仍在进行中,并且另据记者了解,此案的诉讼时效截止到2020年5月4日,目前距离截止时间不足7个月,所以相关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应该抓紧时间进行维权。如果投资者是于2005年3月19日-2015年11月19日期间买入,并在2015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均可发起索赔,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关于方正科技此前的违法情况,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可以看到:方正科技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方正集团、武汉国兴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事项。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方正集团、方正科技、武汉国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友、方中华、易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侯郁波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徐文彬、刘欲晓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李晓勤、千新国、朱兆庆、胡永栓、黄肖锋、贾朝心、傅林生、何明珂、董黎明、邱泽珺、蒋艳华、王善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综上所述,针对此前公司的违法情况,相关责任人已经收到了处罚。接下来对于方正科技的情况我们也会持续跟踪,同时,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也应抓紧时间依法进行维权,以避免错过诉讼时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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