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VIP帐号被分时出租?爱奇艺向二公司索赔300万)
28日,据北京海淀法院网消息,因认为杭州龙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龙境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运营的“马上玩”APP对爱奇艺VIP帐号进行分时出租,并对涉案APP中的爱奇艺APP部分功能进行限制,损害其合法权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将上述二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支持了爱奇艺公司全部诉请。据悉,该案系全国首例分时出租视频网站VIP帐号使用时长的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
原告爱奇艺公司诉称,其系视频网站爱奇艺网和手机端爱奇艺APP的经营者,明确VIP会员用户仅拥有爱奇艺VIP帐号的有限使用权,不得将帐号转让、出借、出租、售卖或分享予他人使用。二被告在涉案APP中通过云流化技术将爱奇艺VIP帐号非法分时出租,违反了爱奇艺VIP帐号用户协议,损害了爱奇艺公司付费会员制度;此外,二被告通过技术手段对涉案APP中的爱奇艺APP部分功能进行限制,导致公众对爱奇艺APP的用户体验下降,该两项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被告不同意爱奇艺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提出其与爱奇艺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其系合法获得爱奇艺VIP帐号的使用权,故分时出租这些帐号系正当使用行为,涉案APP系使用云流化技术的新型商业模式而不应被否定等抗辩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存在竞争关系以及被诉行为的性质判断。第一,关于竞争关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化和资源的融合,对市场资源的争夺已扩展到非同业竞争者之间,只要经营者行为影响其他经营者的经营利益即落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范围。
第二,关于被诉行为是否正当,就分时出租VIP会员帐号行为而言,结合该行为并非个人用户的正常行为,故将导致爱奇艺公司正常经营成本和风险均因此上升,二被告通过分时出租VIP帐号而实际提供爱奇艺VIP视频内容系对爱奇艺公司重要经营资源的恶意搭便车,二被告通过被诉行为获利且在爱奇艺公司发送侵权通知后通过改版等形式使其行为进一步隐蔽而具有主观恶意等因素,认定被诉行为具有不正当性。
法官点评称,本案裁判通过对竞争关系的阐释和对被诉行为正当与否的深入分析,对以“合法使用”为名而实不正当竞争之举的行为给予了否定性评价,对相关市场中的竞争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指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