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阿里巴巴二次上市“激起千层浪” 李小加回应引发猜想)
遗憾错失上千亿市值的公司,港交所等待阿里巴巴的回归似乎指日可待。
图为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发表演讲。中新社记者张炜摄
近日,有消息称阿里巴巴考虑在中国国内二次上市,通过在香港上市募资200亿美元,目标是最早今年下半年递交上市申请。据证券时报消息,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29日称,看到相关报道,我们非常欢迎阿里回香港上市,这是不出意外,远走的人总有一天回家,我觉得回家是肯定的,只要我们能解决他们的问题。
尽管李小加这一表态并未确切表示阿里巴巴一定会回归港股,但是言辞间颇为暧昧的态度也让外界多了几分期待。
28日,阿里巴巴正在就发股计划与金融顾问协商,争取最早在今年下半年在香港秘密提交上市申请。第二地上市是为了拓宽阿里巴巴的融资渠道,并提高股票流动性。
上述报道称,由于阿里巴巴此前首选上市地——香港拒绝接受其“合伙人制度”的治理架构,该公司于2014年在纽约公开募股。
对于该消息,阿里巴巴方面29日对中新经纬客户端回应称,不予置评。
事实上,李小加在今年4月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做过类似的表态,“阿里百分之百会回来,只是时间长短问题。”
去年初传出阿里将在国内二次上市的消息后,阿里巴巴的创始人马云曾公开表示,公司将“认真考虑”在港交所上市一事。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在纽约证劵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68美元/股。这次IPO交易至少筹集了217.6亿美元,成为当时美股史上最大的IPO,一时风光无两。
实际上,2013年,阿里巴巴也曾有意赴港上市,但因其AB双重股权架构,未被当时以同股同权规则主导的港交所接受,继而其转向允许同股不同权的美国市场。
所谓“同股不同权”,又称为双重股权架构,将公司股票分为A类股和B类股,外围投资人购买的股票为A类股,就如阿里巴巴中的软银,以及小米中的启明创投一样,而始创股东及团队则持有的是B类股。A类股和B类股最大的差别在于投票权,A类股的持有者,一股代表一份投票权,而B类股的持有者,一股代表着十份投票权。
错过了上千亿市值的公司,港交所与阿里巴巴“失之交臂”,也成为了一直以来的遗憾。
2018年4月底,港交所推出了上市新规改革,允许“同股不同权”公司在港申请上市,随后小米、美团等内地互联网龙头陆续登陆港股。同年8月,李小加透露,预计到年底约有数十家公司以不同投票权架构(WVR)形式在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