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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一年增长近200%!有信托公司逆势发行资金池产品竟然“无法监管”?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高改芳 2019-05-07 1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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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规模一年增长近200%!有信托公司逆势发行资金池产品竟然“无法监管”?)

各地监管政策的不统一正在引发信托公司在不同市场间的套利行为。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注册在西北、东北、华南等地的信托公司,不顾“资管新规”压降资金池类业务的监管要求,在北京、上海等地区大规模销售资金池类产品,有信托公司的“资金池”业务规模在过去一年内逆势增长近200%。

“资金池产品的收益率固定、期限灵活,投资者比较熟悉,所以好卖。但是这对于严格执行监管政策的‘听话’的机构来讲是不公平的。”上海的一位信托经理反映。

同时,监管部门相关人士也承认,在目前属地化管理原则下,非本辖区的信托公司在辖区内销售明显违反监管原则的信托产品,竟真的“无法监管”。“比如注册地在甘肃的信托公司,按理是应该归甘肃银保监局管理的。在其他地区发产品,当地的监管部门无可奈何。”该人士无奈道。

逆势销售资金池产品

“资产管理产品中的信托短期信托项目,底层为标准化债券,历史100%兑付本金和收益,1000万以上可定制收益和期限,1-12个月各个期限都有,收益:1月5.3%,2月5.4%,3月5.6%,4月5.7%,6月6%,9月6.3%,11月6.4%,12月6.5%……”注册地在武汉的某信托公司近日向其客户大规模推荐上述产品。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上述产品是典型的“资金池”产品。

信托资金池业务的四大特征是: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期限错配。这些滚动发行的多期信托计划,每期产品均有预期收益率,且募集资金都汇集到同一个账户。

实际上,资金池业务是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2018年4月27日下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重申严管资金池业务的强硬态度。

“信托产品净值化之后,不容易卖是肯定的,转型过程的艰难大家都知道。但不往这个方向转型,或是在赌监管最终会网开一面,这是不是又在倒逼监管呢?在全行业都在转型的过程中,有时会发现各家都不在一个赛道上。”上海的一位信托经理表示。

据了解,现在大部分信托公司为了实现转型,已经开设了现金管理类产品,算是迈出了净值化转型的第一步。原有的分离定价、期限错配等资管新规明确清理的报价式产品应该是控制规模,逐步缩减,平稳地实现清理。但也有业内公司继续对外大幅销售或增加此类报价式产品的规模。这类报价式产品的逆势规模扩大,是给予业内严格遵守监管要求、积极业务转型的公司不公平待遇。

资管新规规定了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发行新产品应当符合规定;接续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维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对接,但应当严格控制在存量产品整体规模内,并有序压缩递减。并且明确规定同一金融机构发行多只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同一资产的,该资产的资金总规模合计不得超过300亿元。如果超出该限额,需经相关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而某注册地在甘肃的信托公司逆势扩大发行的资金池产品,至2019第一季度末规模飙升至400亿元左右。

监管套利?

此外,两家逆势扩张资金池产品的信托公司,每期产品都给投资者一个预期收益率,并非根据底层资产的收益来反应净值。由于资管新规强调资管产品要实现净值化管理,上述产品却是典型的“报价型”产品。

首先,对于报价型产品,其募集资金最终投资了哪些资产,投资规模多大,就像一只“黑匣子”,外界无从知道。

例如,这家注册地在甘肃的信托公司,其发行的资金池产品管理报告中称,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标准化金融产品,包括,高流动性低风险资产;金融产品的优先级或中间级份额;境内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标准化金融产品。但比例如何、实际收益怎样,均不得而知。

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信托产品无法完全实现净值化,给出预期收益率仍是当前信托业的通行做法。比如,一些产品的底层资产是非标资产,无法实现净值化,没有预期收益参照,则难以向投资者发行。资金池业务也无法完全净值化,因为涉及不同期限的产品,投资者买入时就设置好收益率,相当于类信贷的产品,无法做到按退出时点确定收益率。

但这又引入另一个诱发监管套利的争议点:信托业内对于“标准化债权”的定义差异非常大。“有一些在地方性金融交易所发行的品种,流动性很低、收益率高,业内普遍认为是非标资产,但有些信托公司却把这样的品种也认定为标准化债券。这些‘债券’收益率高,可以拉高产品收益率使其更容易销售,但其实风险很高,投资者又不明就里。”业内人士反映。

还有业内人士透露,不同信托公司对非标资产的处理方法不同,类非标资产或存在于部分信托产品组合里,也有把非标资产包装在一个券商产品中,提高资产收益率的做法。甚至可能把滚动发行所募资金投向“自家”发行的产品,以快速扩大规模。这背后是信托公司激进扩张下的风控缺失。

信托公司注册地的监管部门对于不合规的信托产品没有叫停,销售地的监管部门又无管辖权,这就导致了有些信托公司在地区间的监管套利。

据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8年4季度信托行业总的资产规模为22.7万亿元,相比2018年3季度缩水近4400亿元,但降幅比前3季度则明显收窄。

在此背景下,有个别信托公司的发行规模、营收增速和净利润增速均创新高,与行业普遍负增长形成强烈对比。

“增长固然可贵,但合规、可持续仍是金融业第一要务。”一位资深信托经理指出。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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