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新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来源:证券日报 2019-02-23 03:28: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证监会发布新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近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现行《规定》为证监会2011年4月发布,分类评价成为有效的监管抓手和引导工具,对促进期货公司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昨日表示,近年来,期货市场改革开放取得积极进展,期货公司业务模式和监管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为适应期货市场发展变化,进一步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引导期货公司在新形势下专注主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做优做强,提升服务能力和竞争力,证监会在充分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修订了《规定》。

2018年10月30日,证监会就修订《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认真梳理研究反馈意见,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及监管实际,证监会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规定》。

高莉表示,《规定》共七章五十一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优化加分指标,包括将服务国家战略纳入专项评价、新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大类、微调部分指标的评价标准等内容。二是调整扣分指标,包括重组风险管理能力指标、调整特定情形扣分项目、细化措施和处罚扣分项目、扩充适用降级处理的严重违规情形等内容。三是完善评价程序,包括适当增加自评内容、合理安排初审分工、明确监管协作要求等内容。

高莉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组织衔接和统筹协调,按新规做好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