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网络股东质押194.4万股 为公司贷款1500万元提供担保

来源:读懂新三板 作者:孙诗博 2017-06-30 1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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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期限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出质登记手续之日起至特定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原标题:广厦网络股东质押194.4万股 为公司贷款1500万元提供担保)

读懂新三板6月30日报道,广厦网络公司6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刘志硕质押19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

公告显示,本次股权质押用于于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申请壹仟伍佰万元(1500 万元)流动贷款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94.4万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出质登记手续之日起至特定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公开资料显示,在本次质押中,股东刘志硕共持有公司4461.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6%。截至目前, 已累计质押1988.80万股,占总股本的19.55%。

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数据显示,广厦网络公司于2012年7月5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是网络优化业务、系统集成业务、运维业务、IDC数据服务。2016年度,广厦网络公司的营业收入为2.92亿元,同比增长24.30%;净利润为3547.16万元,同比增长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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