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静
本报记者 钟文
在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背景下,新三板的扩容,为企业融资打开了另外一扇门。那么,什么样的企业适合在新三板挂牌?哪类企业需要谨慎上市?《中国企业报》记者为此专访了新三板辅导专业人士、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静。
五类公司适合新三板
李静认为,就目前而言,在满足新三板基本准入条件、暂时不符合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之外的五类企业可能更适合在新三板挂牌,并更可能发挥其市场效应,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
一是初创期小企业。他们通常处于成长早期,规模小、风险大,离上市门槛还很远,也不容易获得创投资金。
二是具备一定盈利能力却面临发展瓶颈的企业。这类企业的发展诉求一方面源自资金,一方面源自战略转型。进入新三板市场后,可以通过募资实现规模化扩张,扩大市场份额,还利用新三板的规范化平台摆脱野蛮生长时期留下的顽疾,让公司迈向新的成长阶段。
三是未来2—3年有上市计划的企业。这类公司挂牌后,能提前规范公司的财务、业务、公司治理等问题,一旦条件成熟,即可伺机转板。而且,随着转板机制的逐步完善,新三板公司未来IPO有望享受“绿色”通道。
四是致力于开拓战略新兴产业的冒险型企业。这些企业一般从事的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市场给予这类企业的关注度、市场预期都较高,投资机构的参与热情也高,对企业的成长具有良好的激励作用。
五是暂时不需要融大额资金的企业。
李静表示,在主板或创业板IPO,无论企业有没有募投的项目,都必须发行25%或10%的社会公众股,但有些企业根本不需要那么多资金。在这一点上,新三板更为灵活,挂牌公司如果不需要钱,可以实施存量挂牌,获得交流的途径或者是其他的功能,如果需要钱,完全可以通过挂牌和定向发行实现融资。当然,还有些企业,自身特点难以支持一个交投活跃的市场,或者企业对股份流动性没有特别的偏好,也适合进入新三板市场,比如中小金融机构。
四类企业挂牌
新三板需谨慎
现实与梦想往往存在着差距。有些企业在入市新三板之后发现,与当初的意愿相距甚远,甚至许多企业最后沦落为“僵尸”企业。对此,李静认为,有四类企业挂牌新三板需要谨慎把握。
一是特殊行业不可贸然申报。虽然业务规则明确拟挂牌公司不受行业、所有制的限制,但是涉及房地产、传统金融、小贷、众筹等特殊、敏感行业,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业,建议在申报之前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充分预沟通,在征求股转系统意见后再行准备,不可贸然申报。
二是会计基础薄弱的企业,不可急于求成。新三板未对申请挂牌设置任何财务门槛,但出于成本考虑,未设立财务部门、设立多套账簿、内外账差异巨大的企业还是以谨慎为主。
三是对经营影响重大的纠纷或诉讼,需要高度重视。挂牌企业需要资产权属完整、股权清晰稳定以及业务明确持续,最核心的要求就是公司的资产或者股东与挂牌企业相关的资产不得存在瑕疵或者明显的争议。
四是超越资质经营或者行业资质管理不明朗的,审慎处理。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存在无资质经营或者超越资质要求经营的情形,那么企业的生产经营也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甚至存在违规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