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环保1月5日午间公告,公司近日与天立环保工程新疆有限公司、新疆圣雄共同达成《债权转股权框架协议》,拟以债转股的方式解决新疆圣雄的部分债务。
2014 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圣雄”)《关于对<付款协议书>有关款项无力支付的告知函》,根据新疆圣雄此次来函所反映的情况,预计后续公司针对新疆圣雄的应收账款及未结算存货将面临较大的回收风险。
协议约定,截止2014 年12月31日,神雾环保、天立环保对新疆圣雄的部分转股债权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双方应当在 2015年2月15日之前签署正式的债权转股权协议。 另外,神雾环保、天立环保对新疆圣雄享有的剩余债权,因剩余债权项下尚有未能履行完毕的对应义务,故经双方按照原合同及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约定结算执行。神雾环保、天立环保享受的剩余债权可以在结算出准确金额后按债权转股权方式或现金支付的方式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神雾环保称,本次债转股方案如顺利实施,将有效减少公司的坏账损失,并可在新疆圣雄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经营业绩有效提升的情况下,为公司创造良好的投资收益。因此,预计本次债转股的成功实施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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