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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投资更需理性判断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0-12-28 07: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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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我国证券市场权证数量较少,诞生时间较晚,投资者参与权证投资,一定要做好相关知识储备,充分认识权证的价值与风险,提高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对权证投资做好理性判断。因此,权证投资者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掌握权证的基础知识和产品特点。

权证是一种权利契约,持有人获取的是一个权利而不是义务。持有者有权于契约期内或到期时,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向发行人买进(卖出)事先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等方式收取结算差价。

与股票投资不同的是,权证并非长期有效,而是有时限约束的。存续期过后,不论持有者有没有行使这种权力,权证都将变得无任何价值。

第二,知悉权证行权的相关知识要点。

1。要留意权证的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顾名思义,是指权证可以在证券市场进行交易的最后一天。在最后交易日以后权证就不能交易了。

2。要留意权证的行权期。行权期是持有权证的投资者行使权力的期限。只有在行权期内仍持有权证的投资者才有权行权。过期不行权的权证将被注销。

3。要留意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认购权证行权价格是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需支付用来购买正股的现金金额。认股权证行权比例是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每份权证对应可买入正股的数量。

4。要留意权证行权购入正股的成本和权证到期前正股交易价格的关系。投资者进行权证行权购入正股的成本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在不考虑其他费用的前提下,权证行权购入正股的成本=购入权证的成本+行权价格x行权比例。投资者需比较权证行权购入正股的成本与预期权证到期前正股交易价格的关系,理性判断是否进行权证行权。

5。要留意权证行权的结算方式。权证按照结算方式,可分为现金结算和证券给付结算。如即将到期认股权证则属于证券给付结算。根据有关规定,以证券给付结算的权证不能自动行权,权证持有人必须在行权期内主动提出行权申报,而且认股权证行权前账户上需备足现金,成功行权获得的股票要在行权后的次一交易日才可卖出操作。

权证行权应关注的方面还有很多,投资者一定要了解所持有的权证的各项行权内容,以做出最优决策,进行有效操作,做一名理性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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