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公司随着对国际证券市场运作环境和监管要求的逐步确立和适应,一直令境外投资者颇多微词的常规信息披露工作在不断改进中,并初步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4月13日,软库投资银行业务总裁温天纳对记者称。接受记者采访的其他业内人士也都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与此相对应的是:A+H公司在香港市场的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改善,而在内地A股市场却未能同步跟上,因此A+H股公司信息披露不对称是否对A股股东造成不公平待遇,甚至出现如一些媒体所称的“A股股东成为二等公民”的现象呢?
两地信披不对称现象
案例一:2005年9月,科龙电器(000921)公布了A股半年报的更正公告,对在H股半年报中披露而未在A股半年报中披露的事项进行了补充,包括六项涉嫌违法违规事项,如相关人员向不明第三方支付大额预付款、私刻公章开设账外银行户头、账外交易及关联交易等,并对半年度报告A股及H股存在差异的失误表示歉意。
案例二:“本公司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23条而须予公开者;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的事宜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常见A+H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刊登以上关于“股价、成交量的不寻常波动”的公告,在A股市场却只字不提。
案例三:双重审计报告。以4月7日公布2005年业绩的中兴通讯(000063)为例,按照香港会计准则,去年全年营业额约215.75亿元(以下均为人民币),较2004年增加1.68%,每股基本盈利为1.34元;而按照中国公认会计原则,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约为215.75亿元,下降4.9%;实现净利润11.94亿元,增长18.38%;每股收益为1.24元。
对于上述现象,业内人士表示,要区别分析。
对于案例一,一位内地投资者认为,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差异,归根到底,是在香港造假要付出巨大代价,而在内地市场违规信披的代价却比较低廉,没有引起上市公司高管的重视。这与去年初中信泰富收购大冶特钢事件有类似之处,中信泰富已在香港做了披露,而大冶特钢却一直持否认态度,其间公司股价发生较大波动,公司及管理层因此受到深交所的公开谴责。港股专家曾轶舒也认为,这是企业的问题,加上审计机构也存在失误,才造成了信息不对称。
对于案例二,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苏伟文博士认为,公司若能同时在内地做公告,无疑会提高对A股股东的公平性,但内地法例无此要求,也不算违规。“就好像考试,内地的老师规定考试范围是第一至五课,而香港规定的范围是一至六课,内地的学生并没有义务要去读第六课。”
温天纳则指出,这涉及内地与香港监管要求的不同,香港要求企业在第三地公布的资料必须同步在香港公布,对所有股东一视同仁。“要解决问题,便要统一法规及执行的力度。”
对于案例三,一位注册会计师表示,为满足境内外投资者的信息需求, 按照内地和香港两个证券市场的规则,A+H公司实行双重审计和双重披露制度。“A+H 公司境内外报表中的财务数据上差异, 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两地规则国际化是趋势
近年来,H股公司在信披方面做出了不少改善,并得到了香港业界的好评。
温天纳认为,在对外信息披露上,应该说H股公司是在努力按照香港的有关要求去做的。不过他也指出,因不少H股属国家控股,在向海外市场披露中国重大经济政策时,有一些敏感的地方需要注意。因为中国经济政策信息对海外投资者具有重要影响,必须把握好向海外市场披露的时间与方式,在披露前对市场种种传言及时加以抑制,披露后及时通过传媒向海外投资者宣传国家政策,使其全面、充分了解中国政策的内容和作用。
苏伟文曾专门研究了A+H公司和纯A股公司信披工作的不同,发现A+H公司的信披做得更广泛和全面。“我研究了内地、香港及境外报章对两类公司的引用率,发现同样发生一事项,纯A股公司被报章引用为2单左右,而A+H公司则为6单左右,说明两者接触面差异很大。”
“A+H公司由于香港和内地两套法规要求上有差异,按两套准则做出的财务报表,披露层面丰富了,透明度更高,外界及分析师对其盈利预测方面也比纯A股公司来得容易、准确。”
事实上,内地监管层也在不断改善A股公司的信披工作,此前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指出,一些上市公司还存在主动披露意识不强,披露信息的有效性不足,甚至少数存在蓄意隐瞒、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须加大惩治力度。
近年来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协调已初见成效。从统计数据看来, 2004年A+H公司境内外报告的净利润差异率与2002年和2003年相比, 下降幅度明显。“这表明了在双重审计和双重披露制度下, 引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对提高这些公司在A股市场信息披露的质量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上述会计业人士称。
苏伟文认为,内地的会计准则、上市规则逐渐向国际靠拢是好事,最主要减少了成本,假如跟国际会计准则、跟美国上市公司都是一套准则,上市公司就不需要再做许多额外的事,对改善内地信披制度有正面的作用,接轨后对A股投资者也会公平一些。
曾轶舒则认为,随着A股公司走向国际,港交所也在内地化,双方正在相互沟通、协调。不能说国内的监管更好,或是香港的监管更好,例如香港的法规整体上比较维护大股东的利益,国内的法规更强调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双方应该相互学习。总之,两地的法规都应该不断完善,以更符合市场需求。 (记者 钟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