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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鑫药业突曝3.4亿元违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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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紫鑫药业突曝3.4亿元违规担保)

? ? ? ?8月6日晚,紫鑫药业(002118)公告收到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院发来的起诉状及判决,显示公司于2018年11月-2019年2月为嘉益人参、康源富硒、金鑫动物药业、嘉仁人参、万草堂人参、正德药业、森宝人参、康绿新农生物、盈达人参等九公司合计3.4亿元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7.41亿元的约9.09%,且均已涉讼。其中,七起诉讼已一审判决,公司作为被告之一需对2.6亿借款本金及利息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 紫鑫药业称,经自查,上述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了解核实,债务人均为人参产业同行业公司,其用人参抵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因债务人公司规模较小,向公司前任董事长郭春林寻求协助,郭春林基于促进吉林省人参行业稳定发展,确保人参价格稳定的初衷安排签署、盖章上述担保涉及的相关合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收到相关担保资料且不知情。据公告,郭春林已于2020年1月辞去紫鑫药业董事、董事长等职,新董事长由总经理封有顺接棒。郭春林辞职后担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业大麻项目负责人。紫鑫药业还提醒,上述债务人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将在一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处置相关资产、合法贷款、转让股权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解决诉讼,尽快解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若上述问题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公司则可能触及规定情形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 ? 事实上,紫鑫药业历史上因信披不合规问题已栽过跟头。2011年10月,公司陷入人参业务造假质疑,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4年2月,紫鑫药业、郭春生等9名责任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被认定未在2010年报中披露与耀宇人参、劲辉人参、欣鑫人参、伟诚人参、嘉熙人参、振豪人参、正德药业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紫鑫药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时任紫鑫药业董事长、总经理郭春生被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曹恩辉等7名时任责任高管被警告并分处3万元罚款。此后,共有395名紫鑫药业股民以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索赔金额合计3138.38万元,最终以紫鑫药业控股股东康平投资赔付原告投资者共1686.10万元结案。监管公开信息还显示,2019年5月,因紫鑫药业2018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均不准确,与实际净利润差异较大(净利润从最初预计的3.9-4.2 亿元三度调减,最终报出的实际净利润低至1.74 亿元),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披义务,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郭春林、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徐大庆、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秦静被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监管函。2020年9月,紫鑫药业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封有顺、财务总监栾福梅、董秘张万恒再被交易所通报批评,其被指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紫鑫药业及子公司11.56亿元逾期债务的重大事项,该金额占到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99%、10.84%。需要关注的是,紫鑫药业另一则最新公告显示,截至今年8月7日,公司逾期债务金额合计约25.1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17%,占总资产的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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