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金正虚构数百亿元销售收入)
5月20日晚间,*ST金正(002470)发布公告,被查实存在财务造假。根据公告,公司被查实存在虚增收入和未如实交代关联交易的情况。《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公司此前的违规事项涉及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而诺贝丰在今年还因用资产抵偿欠款被交易所担心会否“以次充好”。
证监会查实公司存在的问题如下:(一)金正大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2015 年至 2018 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 2307345.06 万元,虚增成本 2108384.88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198960.18 万元,其中:2015 年虚增营业收入 246484.44 万元,虚增成本 230507.99 万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 15976.45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2.20%;2016 年虚增营业收入 847299.36 万元,虚增成本 742780.23万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 104519.13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99.22%;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 613125.67 万元,虚增成本 568077.60 万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 45048.07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48.33%;2018 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 600435.59 万元,虚增成本 567019.06 万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 33416.5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8.81%,上述情况导致金正大披露的《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和《2018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基于如此巨额的财务造假,2016年3月29日至2020年6月29日期间买入金正大且截至2020年6月29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以索赔。而从如此巨额的造假来看,投资者胜诉是大概率事件。
(二)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金正大与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披露不准确。万雅君系金正大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万连步的妹妹。万雅君通过直接持有或者通过他人代为持有方式,持有诺贝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贝丰
投资)100%股权,并能够对诺贝丰投资实施控制,诺贝丰投资系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万雅君系诺贝丰的实际控制人,根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以下简称《信披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万雅君为金正大的关联自然人,诺贝丰为金正大的关联法人。金正大在 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中将诺贝丰披露为关联方,披露原因包括金正大持有诺贝丰 10.71%的股权、诺贝丰法定代表人在金正大担任中层管理职务、金正大 2018 年度与诺贝丰发生大额资金往来。金正大对其与诺贝丰关联关系披露不准确。(2)金正大对其与诺贝丰之间的关联资金往来披露不准确。2018 年度、2019 年度,金正大通过预付账款方式,分别向诺贝丰支付非经营性资金 554505.44 万元、252901.98 万元,未按规定在 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且在《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中将与诺贝丰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性质披露为经营性往来。上述资金大部分被金正大划入体外资金池、资金池内资金主要用于虚构贸易资金循环、偿还贷款本息、体系外资产运营等。截至 2018 年、2019 年期末,扣
除金正大已收回非经营性资金和用于虚构贸易业务的资金,金正大对诺贝丰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分别为 198307.29 万元、275788.46 万元。此外,金正大还未按规定披露其与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三)金正大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1、金正大虚减应付票据。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6 月,金正大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通过包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浙商银行等四家银行向临沂凡高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等7 家参与前述虚构贸易业务的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累计金额 102800 万元,金正大对其开具的上述商业承兑汇票未进行账务处理,导致《2018 年年度报告》中虚减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 92800 万元,《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减应付票据、其他应收款 102800 万元。2、金正大虚增发出商品。为解决大额预付账款余额和虚假暂估存货余额,消化存货盘亏问题,金正大通过领用虚假暂估入库的原材料和实际已盘亏的存货、虚构电费和人工费等方式虚构生产过程,虚增产成品 254412.84 万元,并通过虚假出库过程,计入发出商品科目,同时,金正大还将从诺贝丰虚假采购,并暂估入库的 65302.33 万元货物也计入发出商品科目,最终形成发出商品 319715.17 万元,上述情况导致金正大《2019 年年度报告》虚增存货 319715.17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14181.26万元,虚增负债(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1435.84 万元。
《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公司此前的违规事项涉及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而诺贝丰在今年还因用资产抵偿欠款被交易所担心会否“以次充好”。公司2月19日发布《关于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拟受让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拥有的相关资产用于抵债。之后,交易所向公司下达问询函,请公司说明本次抵偿资产与公司原有业务之间是否存在协同效应,抵债资产对公司经营及发展的必要性,是否确为公司所需。交易所还问及,请公司以列表形式详细说明各项资产评估增值情况及评估过程,评估增值较大的原因,未考虑土地存在抵押及固定资产产权瑕疵的原因,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并充分提示上述风险。另外,公司对诺贝丰的预付款项余额为 25.13 亿元;交易完成后,预付款项余额约为 14.32 亿元。请公司说明剩余预付款项的后续解决计划。交易所还有这样的提问:请公司说明对诺贝丰的大额预付款是否构成事实上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本次以诺贝丰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抵偿预付款项的交易是否为以次充好、变相掏空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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