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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冠福投资者索赔获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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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冠福投资者索赔获法院立案)

     近日,《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从相关维权律师处获悉,投资者诉ST冠福(00210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获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正等待开庭审理。

     去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查明,ST 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具体违规是:2015年以来,ST冠福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违规对外借款、共同借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上述负债未在ST冠福相应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披露,导致其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从2017年半年报隐瞒负债及资产金额75581万元开始,公司的财务造假金额一路走高。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时,未披露的负债及资产金额为142381万元。另外自2017年以来,ST冠福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ST冠福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为相关企业的借款、融资事项提供担保。ST冠福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36900万元。此外还有,ST冠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为同孚实业备案发行的私募债提供担保。因公司违规事实,在2017年8月22日至2019年1月20日期间买入冠福股份且截至2019年1月20日仍持股的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维权。

     今年以来,陆续有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维权律师告诉记者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始受理投资者索赔案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交易记录发送到电子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索赔征集。不过目前维权人数并不多,根据一季度报告,截至3月31日,仅2名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投资损失的涉案金额共计7.81万元。不过,违规事项带来的影响并不仅仅是投资者索赔。2018年,公司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截至2018年10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未能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前述违规事项未能妥尚解决。公司股票简称由“冠福股份”变更为“ST 冠福”,至今未能“摘帽”,而据董事长兼代行董事会秘书陈烈权在5月14日网上集体接待日上的回应,控股股东以公司名义的违规借款预计尚需承担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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