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发行人民币优先票据)
本公司美团建议仅向专业投资者进行国际发售人民币优先票据,票据的本金总额、利率、付款日期及其他条款尚未确定,最终定价将通过簿记建档程序厘定。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为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Merrill Lynch(Asia Pacific) Limited、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包括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及UBS AG香港分行。票据不会在美国或香港公众提呈发售,亦未根据美国证券法登记,拟申请在联交所仅向专业投资者上市。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现有离岸债务再融资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建议票据发行取决于市况及投资者兴趣,尚未订立具约束力协议,可能不会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