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特许经营初步协议、建议股东合作协议及建议特许经营协议)
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宣布,于2026年10月23日,由光大环保中国、中建三局及广州华科组成的联合体与东莞市市容环卫中心订立特许经营初步协议,就东莞市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采用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实施。项目一期总投资额预计约人民币22.52亿元,设计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每日3,000吨,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每日300吨;二期将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规模每日200吨,投资总额后续确定。项目公司将由联合体设立,注册资本约人民币6.76亿元,其中光大环保中国出资约人民币5.37亿元,持股79.5%,中建三局持股20%,广州华科持股0.5%。项目公司财务业绩将并入本公司综合报表。特许经营期为31年(含建设期不超过27个月),期满后设施无偿移交。交易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豁免股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