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明确股份转让限制情形,包括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期间等不得转让股份。规定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不得买卖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要求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按规定申报信息并披露股份变动情况。对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