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77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5193%。其中,中小股东173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488%。关联股东对购买董责险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