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2026年8月14日,丰林集团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南高税通〔2026〕8693号),要求公司缴回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不符合享受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已退税款。该通知不涉及行政处罚,公司初步估算需缴回税费金额约为2,700万元,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缴纳情况为准。上述事项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相关财务影响将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公司与税务机关在政策理解上存在差异,后续将积极沟通,并根据需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