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亿元,用于包头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尚需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