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曹丽、周江波、王广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