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潘莹))
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潘莹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提名人声明其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且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接受其提供的服务。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